马拉松亲密事件拍摄者涉侵犯肖像权

2025-06-30 5:30:31 体育赛事 facai888

2025年3月23日,无锡马拉松赛事期间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亲密事件”,一对举止亲密的男女选手在比赛中被拍摄并广泛传播,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随着事件的发酵,拍摄者小张的行为也引发了关于侵犯肖像权的讨论。

事件起源于小张在马拉松比赛起跑前拍摄的一段视频,小张原本只是想记录下比赛前的热闹场面,却不慎将后方两位举止亲密的异性选手拍入镜头,这段视频随后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并因两位选手的年龄差距和亲密举止而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有网友甚至将视频中的男子指认为远光软件的名誉董事长陈利浩,这一猜测进一步加剧了事件的复杂性。

面对网络上的热议和猜测,远光软件在3月24日晚间发布了澄清声明,明确表示视频中的男子并非其名誉董事长陈利浩,视频拍摄者小张也迅速做出了反应,他第一时间将视频下架,并表达了对自己行为给他人带来困扰的歉意,小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并不认识视频中的两位选手,也没有预料到视频会引发如此大的反响,他强调,自己拍摄视频的初衷只是记录比赛,并没有恶意侵犯他人隐私的意图。

尽管小张已经采取了下架视频的措施,但事件并未就此平息,网络上又出现了一批当事人的高清照片,这些照片并非小张拍摄,而是来源于多家马拉松摄影机构的官网,这些摄影机构在得知照片被外泄后,纷纷表示会采取相应措施,如等待组委会通知后下架照片或使用下线照片等方式,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马拉松亲密事件拍摄者涉侵犯肖像权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关于小张是否侵犯了肖像权的讨论也愈发激烈,肖像权是自然人专属享有的一种人格权,指自然人对其肖像拥有的专有权,这包括自主决定肖像的制作、使用及利益维护,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在法律意义上,肖像权不仅关乎个人形象的保护,更是人格尊严和自由的体现。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在无锡马拉松“亲密事件”中,小张虽然并非出于恶意,但他在未经两位选手同意的情况下,将包含他们肖像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客观上已经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犯。

侵犯肖像权的后果是严重的,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主张赔偿损失,赔偿数额通常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侵权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

在无锡马拉松“亲密事件”中,尽管小张已经下架了视频,但他的行为已经对两位选手造成了不良影响,他们的肖像被未经允许地公开传播,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猜测,甚至被恶意关联到上市公司高层等不实信息上,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两位选手的肖像权,还可能对他们的名誉权造成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体育赛事的报道中确实存在使用参赛者肖像的情况,但根据法律规定,这种使用必须是在实施新闻报道的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且应当遵守媒介伦理,不会刻意去使用可能引发侵权纠纷的“花边信息”,在无锡马拉松“亲密事件”中,小张的行为显然超出了新闻报道的必要范围,他并非为了报道赛事本身而拍摄视频,而是出于个人兴趣和记录的目的,他的行为不能被视为新闻报道的合法使用肖像权的行为。

该事件也引发了关于网络传播伦理的讨论,在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都前所未有地扩大,这也带来了信息失真、恶意解读等问题,在无锡马拉松“亲密事件”中,一些网友对视频内容进行了恶意猜测和解读,给两位选手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网络传播伦理,也可能触犯法律。

对于拍摄者来说,他们在拍摄和发布视频时应该更加谨慎和负责任,在公共场所拍摄时,应尊重他人的隐私和肖像权;在发布视频时,应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法律责任,如果拍摄到了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化。

对于公众来说,他们在接收和传播信息时也应该保持理性和客观,不应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进行恶意猜测和解读;不应随意传播可能侵犯他人隐私和肖像权的内容,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法律和伦理规范,才能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无锡马拉松“亲密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拍摄和发布视频时,我们必须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在接收和传播信息时,我们必须保持理性和客观,我们才能共同维护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