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追尾货车致3死,细节披露与教训反思

2025-02-26 13:11:15 体育 facai888

2025年2月26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广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这起事故发生在2024年8月18日晚,一辆搭载乘客的哈啰顺风车在广州市增城区花莞高速上行45km800m路段追尾了一辆因事故横跨多个车道的货车,导致小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50.64万元,本文将详细披露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

事故经过

2024年8月18日23时23分,陈某驾驶赣AK9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AK6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从南香山服务区出口匝道进入慢车道,行驶至事发地点,随后,黄某军驾驶粤BLS4号重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赣AK6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后斜停,车身横跨应急车道等多条车道,车尾位于中间车道,黄某军被困驾驶位,约1分钟后,何某华驾驶粤ADK06号小型轿车,搭载乘客邝某华、蒋某娣、杨某颖、杨某先,沿中间车道行驶,车头碰撞了粤BLS4号重型厢式货车车尾,事故造成蒋某娣和杨某颖当场死亡,何某华在医院抢救无效后于19日3时33分死亡,邝某华和杨某先受伤。

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黄某军过度疲劳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与陈某驾驶的反光标识不合格且低速行驶的机动车相撞,导致第一次碰撞事故发生,黄某军被困驾驶室;二是何某华长时间长距离驾驶,在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遇事采取措施不及时,追尾前序事故中尚未能做出警示和撤离的车辆,最终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细节披露

驾驶员行为分析

1、黄某军:作为粤BLS4号重型厢式货车的驾驶员,黄某军在过度疲劳的状态下仍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第一次碰撞事故的发生,虽然他对第二次碰撞事故的伤亡不负主要责任,但其行为仍然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2、何某华:作为粤ADK06号小型轿车的驾驶员,何某华长时间长距离驾驶,且在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继续行驶,他在驾驶过程中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面对突发状况时采取措施不及时,最终导致了追尾事故和人员伤亡。

车辆与平台问题

1、非法营运: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何某华驾驶的粤ADK06号小型轿车实际上是一辆非法营运的顺风车,他使用广州市政策不允许的营运车辆注册并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这暴露了哈啰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在注册接入和信息审核机制上的重大漏洞。

顺风车追尾货车致3死,细节披露与教训反思

2、平台监管不力:哈啰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在各地政府对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性质认定和规章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未严格遵照当地相应规定对首次注册的驾驶员和车辆实施审核把关,在驾驶员对原有注册信息申请变更时,也未继续遵照首次注册地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把关,这种监管不力直接导致了非法营运车辆的存在和事故的发生。

3、营运车辆租赁企业管理不善:部分营运车辆租赁企业只顾租出车辆、收回租金,对合同驾驶员的营运方式和日常驾驶行为放任不管,这些企业虽然为车辆提供了符合营运要求的网约运输证,并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掌握车辆日常动向,但却不关注车辆是否按约定区域行驶、是否连续行驶或长时间行驶,这种管理上的疏忽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4、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足:本次事故中的三名驾驶员均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足的问题,他们虽然未连续驾驶4小时,但事发前几天大多处于一天中驾驶超过10个小时的长时间驾驶状态,精神累积疲劳状况普遍,他们在启动驾驶车辆前未督促提醒和确保乘坐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装载货物并覆盖后,未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在高速公路上未按照车道限速标志要求的速度驾驶车辆,这些问题均是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足的体现。

5、运输企业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管理水平仍需提高:本次事故的其中两台车辆虽然都按要求参加了年检,企业也提供了维修保养服务,但在事发后鉴定仍然发现存在灯光性能、转向性能、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的情况,尤其是转向部件在几个月前企业刚刚组织维修更换后就出现性能不合格的问题,这暴露出运输企业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管理上的不足和维保机制的缺陷。

教训与防范措施

教训反思

1、平台监管责任重大:哈啰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作为顺风车业务的提供者,必须承担起对驾驶员和车辆的严格审核和监管责任,平台应建立健全顺风车人车管理制度,尤其是驾驶员注册接入、信息审核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注册驾驶员和车辆均符合当地政策规定和道路行驶要求。

2、营运车辆租赁企业需加强管理:营运车辆租赁企业不能只顾租出车辆、收回租金而忽视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日常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驾驶员管理制度和车辆监控系统,确保驾驶员合法合规营运并关注车辆的行驶状态和安全性能。

3、提高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清醒和警觉状态,驾驶员还应督促提醒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等安全设施以减少事故伤害。

4、加强运输企业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管理: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机制,确保所有车辆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符合道路行驶要求。

防范措施建议

1、强化对顺风车平台的监管:市交通运输部门应通过约谈会议等方式要求各类顺风车平台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以平台数据为抓手依法查处用营运性质车辆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的违法行为。

2、督促平台企业强化驾驶员接单行为约束:对于长期接取长距离订单导致24小时累计驾驶时长超过8小时的驾驶员应参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平台企业还应认真梳理在册驾驶员和车辆中利用当地政策躲避监管、开展非法营运的情况并及时移交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

3、提高公众安全意识: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鼓励公众选择正规出租车或合法合规的网约车服务以减少安全风险。

4、加强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政府各部门应加强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8·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它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和治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